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有几种情形? 在劳务派遣用工中存在三方关系,其中包括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工与用工企业,当中:劳务派遣公司与 用工企业存在民事劳务合作关系,而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派遣工存在的是劳动关系,这一点相信大家都了解 吧。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务派遣工成立合法劳动关系后,也并非一成不变,当出现一些情况后或劳动合同在出 现无法维持情形时也要解除。下面小编给各位介绍一下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有几种情形。 1、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 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务派遣工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按照《劳动法》第24条规定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富余职工辞职劳动关系解除。 劳务派遣公司濒临破产或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被裁员人员 即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劳动法》第27条对此类劳动合同的解除作了明确规定。企业富余人员辞职按有关规定是允许的,同样也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 3、劳务派遣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解除。 劳务派遣工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提出解除合同,正式工在提前30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务派遣公司 以、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劳务派遣工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还有用人单位未按照 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务派遣工都可以提出解除关系。 4、劳动合同终止导致劳动关系的自然解除。 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务派遣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 止。
随着市场经济下劳动力市场机制作用的不断增强以及用工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劳务派遣在我国迅速发展,劳务派遣用工日趋增多。劳务派遣被各企业所接受。原因是什么呢?为什么说劳务派遣好呢?劳务派遣肯定有它的优势,在企业里充当着企业猎头的职能作用的就是劳务派遣。例如:当单位需要冷门稀缺人才时使用劳务派遣就能够招到所需要的人才,这就为单位招聘人员方面节省了时间跟成本。
务派遣的这种模式较好的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劳动者来说劳务派遣是一个集体维量的组织。劳务派遣公司的出现使一些素质相对较低盲目性强的流动人员有了一个暂时栖身的“家”为劳动者提供了各种岗前职业技能培训,以提高劳动者自身的就业能力,为劳动者解决了在就业、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劳动合同纠纷等的。有效的避免了劳动者因单匹马力量弱而得不到的劳动保障。 劳务外包业务流程: 1、企业提出需求并提供项目的情况; 2、分析企业需求,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初步调研后拟定方案; 3、与企业进行劳务条款洽谈并签订合作协议; 4、企业提供厂房、机器、设备等; 5、企业制定标准、下达生产计划; 6、进行人员招聘、人员培训、管理服务; 7、开展生产任务; 8、企业生产结果验收。